2011年9月15日,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認監委)發布公告稱,國家激光器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因超出授權范圍以國家質檢中心的名義對外出具檢驗報告,并且有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行為,決定自2011年9月8日起撤銷其授權證書。
據了解,國家激光器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依托單位為北京光電技術研究所,是在北京激光參量測試中心的基礎上,1993年10月通過了國家技術監督局主持的審查驗收,可承擔全國的激光器件質量監督、抽查任務。
國家認監委公告內容具體如下:
關于撤銷國家激光器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授權證書的公告
國家激光器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是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從事激光器件產品質量檢驗的*質檢中心(授權證書號:國認監認字(184)號),授權證書有效期至2013年4月25日。該*質檢中心超出授權范圍以國家質檢中心的名義對外出具檢驗報告,并且有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行為,嚴重違規,違反了《*質檢中心授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11年9月8日起,撤銷國家激光器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授權證書,收回該*質檢中心公章、標志章及授權證書文本。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